行业动态
2022-08-31 11:27:20
IOV114获悉,日前河北省道路运输协会决定组织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风控服务商服务能力评价工作。
01
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拟在河北省道路运输领域开展风险防控服务工作,以提供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以下简称“监控报警装置”)为基础,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免费提供线上线下专业风控防控服务,通过风险防控措施降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保险理赔率,与保险公司共享收益的风险防控服务供应商(简称“风控服务商”)。
02
工作流程
申请受理:风控服务商填写《河北省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风控服务商服务能力认定申请表》,提交《河北省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风控服务商服务能力认定材料清单》所列材料。申请材料齐全、完整的,将予以受理;不齐全、不完整的,在受理期限内补齐后再予受理。受理截止日期 9 月 5 日 17 点前。
资料审核:河北省道协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风控服务商服务能力进行评价,必要时需申请人到场具体说明,评价完成后将出具评价意见书。
平台对接演示:资料评价通过后,将安排风控服务商进行平台对接和功能演示。
评价公示:服务能力评价为合格的风控服务商,将对名录予以公示。
03
相关要求
参与服务能力评价公示的风控服务商应深入河北市场调研,根据自身公司情况,制定符合河北需求的风控实施方案。切莫只为数据增值服务,盲目实验或扩张,甚至弄虚作假,给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推广应用带来不良影响。
风控服务商系统平台对接河北省道路运输安全服务平台,平台数据作为服务评价依据。风控服务商应遵守行业自律公约,接受行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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